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gas。fire。extinguishing systemsGB、50370、2005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5,3、1.15。3。1.16,3,2。7。3 2。9,3 3 1,3,3。7、3,3,16。3,4 1 3。4。3 3,5.1、3、5,5.4.1 3。4,1,4,4,1,8 4、1。10、5、0、2。5。0,4、5、0、8,6、0。1、6,0,3。6,0,4.6,0,6。6、0。7 6、0 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三月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26号文、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日 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制造,施工.大专院校。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靖飞。谢德隆。杜兰萍,马恒,刘连喜。李根敬。宋波 许春元,刘跃红,伍建许 王宝伟,万旭 李深梁。常欣,王元荣.靳玉广,郭鸿宝、陆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