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design,of、gas,fire,extinguishing systemsGB、50370 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70。2005 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 3.1.5。3.1.15 3、1。16 3,2、7。3 2.9,3,3,1,3。3,7.3,3,16,3。4、1,3,4、3 3.5。1。3,5 5,4,1,3,4 1 4,4,1.8 4.1。10,5,0、2.5,0.4 5,0,8,6、0。1、6.0,3.6,0,4,6 0 6.6、0.7,6。0。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三月二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 26号文。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 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 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制造,施工。大专院校.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内容包括 总则 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靖飞 谢德隆。杜兰萍。马恒.刘连喜 李根敬.宋波,许春元。刘跃红.伍建许.王宝伟,万旭.李深梁,常欣.王元荣。靳玉广,郭鸿宝、陆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