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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 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 0 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6,77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 智能化集成系统、5 信息接入系统,6,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 22、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 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 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蒋健。张丹育 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 顾克明、孙成群。苗占胜,姜文潭 赵济安 杨建光 王东伟。李翠萍,李晓,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 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文才 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瞿二澜.范同顺,周名嘉.刘芳,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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