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rgrated。emission,standard of.air。pollutantsGB 16297。1996发布日期.1996月04月12日实施日期,1997年01年01日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 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 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6。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7。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 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 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