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townGB.50188 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 1、1、3.1。2、3、1。3,4、1.3。4,2,2。5.1、1。5,1。3,5、2,1 5.2、2、5、2.3。5,4、4、5。4.5 6,0,4,7,0。4,7、0 5,8 0.1,3 4,8,0、2,3,4、9。2。3 9 2,5 1 2、9,3,3、10,2 5,4。10。3.6 10 4 6、11 2,2、11.2。6、11 3,4 11.3,6,11,3,7.11,4。4 11。4,5.11.5.4,12.4.3.13.0,1、13 0,4,13,0。5 13。0。6。13,0 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 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 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2 术语 3。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 环境规划、13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 规划制图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 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 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沈纹。徐詠九 刘志刚 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 何建清 王宁 赵辉 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樊晟,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