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1 3、4 1.3。4 2.2。5 1,1,5.1,3。5。2,1 5,2,2 5.2,3.5。4。4。5 4.5 6。0、4,7、0。4,7。0、5.8,0.1、3,4,8。0.2、3。4,9。2 3。9。2,5,1.2 9,3、3。10 2,5,4,10.3、6,10 4 6。11 2,2,11 2 6,11.3 4,11.3.6,11、3。7,11 4.4 11。4、5。11,5 4,12.4,3、13、0.1,13。0 4。13 0,5,13 0。6,13,0,7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 1999、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2.术语、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 5。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10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11、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 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 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 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 乔兵 沈纹、徐詠九 刘志刚。陈定外 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赵辉,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 樊晟 屈扬。张燕霞,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