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5.管道加工5 1。一般规定5,1、1.管道元件的加工制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5.1。2 管道元件在加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标记移植、低温用钢,不锈钢及有色金属不得使用硬印标记、当不锈钢和有色金属材料采用色码标记时,印色不应含有对材料产生损害的物质、5、1。3。管道组成件在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焊接和焊后热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检验和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有关规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