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附建公共用房6、10,1 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甲 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 车间和仓库,以及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 6、10,2,住宅建筑内不应布置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当住宅底层商业网点布置有产生刺激性气味或噪声的配套用房 应做排气,消声处理、6、10。3,水泵房,冷热源机房,变配电机房等公共机电用房不宜设置在住宅主体建筑内、不宜设置在与住户相邻的楼层内,在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贴临设置时 应增加隔声减振处理 6、10、4,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