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 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 for、public、places Part。3 Artificial、swimming。placeGB,37489.3。2019发布日期.2019,04 04实施日期 2019,11 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 本部分5,2。6。2 4 6,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 GB.3748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第4部分,沐浴场所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7.1996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储藏间.区 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瑾.翟清 郭常义,贾晖.张莉萍.倪骏。陈健.郑毅鸣,许慧慧、吴世达、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7、1988.GB.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