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贮煤设施7.3。1,贮煤容量不再以铁路隶属属性 机组容量为主要设计条件,同时.将铁水联运与铁路来煤方式区别对待。当贮煤容量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与以运距为设计条件存在矛盾时,从安全性考虑.应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作为优先级 贮煤容量标准中、除以褐煤为设计条件采用的是上限标准外,其他均为下限标准,对于供热机组。要保证居民的采暖供热、采暖热负荷。和工业热用户的生产。工业热负荷。因此 本条作了特殊规定 目前,煤电一体化,煤电联营,长期供需煤合同等体现了火力发电厂新型的燃煤供需关系,降低了火力发电厂燃煤的采购。煤价变化、甚至运输等的风险、虽然本规范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在具体条文中予以体现。但在工程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贮煤容量可采用本规范的下限.7,3.2.贮煤设施的形式和分类。封闭式贮煤设施 将燃料全部放在一个或几个建 构。筑物内.煤堆周围和上部均有结构封闭 结构上留有必要的开口和维护设施。此类贮煤设施包括封闭式圆形煤场.球形薄壳混凝土储仓 圆筒仓。方仓和具有封闭煤棚的斗轮机煤场等、半封闭式贮煤设施。煤堆上部具有结构封闭,煤堆侧面部分或全部未封闭的煤场,如具有桁架干煤棚的桥抓煤场和斗轮机煤场,露天煤场、是指煤堆的上部和侧面没有结构封闭,或侧面只是部分具有挡煤墙,7,3。3。对于多雨地区.是否需要设置干煤贮存设施。设置条件如何确定。在业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始终未能达成共识。工程实践中 对于同一地区甚至同一火力发电厂 如国电北仑电厂。采用同样的煤源和来煤方式也存在着设与不设的状况。因此,本条未作深入的规定,当设置干煤棚时.其有效容量是指考虑了飘雨因素后的干煤棚内的有效贮量 工程中一般采用将干煤棚长度放大10m,20m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