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关于加快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 市 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进赶超发展。浙中崛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 2013,23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促进现代装备制造业投资 市重点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及非限制类 淘汰类的新设备,不论国产和进口.下同.按实际投资额的6 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重点技改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资助 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500万元,列入市.机器换人,示范试点单位企业的重点技改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不新增用地且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按市重点技改项目给予资助.对产业层次特别高 投资额特别大.带动作用特别强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二,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获得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补助资金。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认定的装备制造业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补助资金,省优秀工业新产品补助资金的,按省补助额1、1配套奖励、通过省级鉴定的装备类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购买试用本地企业开发的成套装备新产品,按单套购置价20,享受一次性设备调试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 推动装备制造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在装备制造业中大力推进信息化工程、重点推广制造执行系统。MES。柔性制造系统、FMS。集散控制系统。DCS 集成制造系统.CIMS,等应用 对以上系统软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完成后按其软性投入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四、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每年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优先供应重大装备制造业项目,优先保障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用电、用能的合理需求、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重大装备制造业项目融资需求.五,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装备制造企业参加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境外。境内知名展会展览的.展位费资助标准按照市委办 2012,47号文件标准执行,但不受年度资助总额的限制、以上财政扶持政策适用于金华市区.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本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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