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固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己经市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请各县、区,遵照执行,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2日、固原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街道.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发展 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意见,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 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网格化消防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担负防火巡查 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可以依托居民小区 物业管理等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独立建设完成、二,建设时限,各地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本县,区 街道.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习本。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2017年3月15日前、各地要实现全部街道 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按照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三,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建议配置12人以上,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 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二,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 防火巡查基本知识.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急救知识等、三.微型站消防员应身体健康 年龄介于18周岁至50周岁、消防员上岗前应经健康体检,消防员应经辖区公安消防支队,大队培训合格,并在辖区消防中队备案后上岗。四,站房器材 一。街道、社区.小区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保安值班室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三。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 配备灭火器、灭火毯 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手抬机动泵 消防摩托和小型消防车辆,详细配备标准见表一.表一,单位微型站装备、器材配备标准。护装备配备标准,五 经费保障,街道.社区建设微型消防站的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各县.区.政府应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 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六,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二,接到火情信息后.微型消防站迅速启动灭火处置程序 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公安消防调动指挥体系.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调派指令 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七.管理训练。一 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微型消防站建成后 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三,岗位职责,1 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2 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 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辖区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 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消防宣传教育、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2.单位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2 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 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4 负责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