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 11.1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 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 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 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 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 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 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 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