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gas。fire、extinguishing,systemsGB,50370,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1,4.3、1、5,3,1 15.3 1 16 3。2 7、3。2.9,3,3.1、3、3、7 3,3.16、3.4。1 3,4,3 3、5、1.3.5 5,4,1、3。4,1.4.4、1 8.4.1 10,5,0,2、5。0、4。5、0、8,6。0、1、6、0,3.6 0.4,6。0.6、6、0,7、6.0。8,6,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三月二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26号文。二,一 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 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制造,施工,大专院校 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 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 安全要求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 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 东靖飞 谢德隆 杜兰萍、马恒 刘连喜。李根敬。宋波。许春元、刘跃红、伍建许 王宝伟。万旭,李深梁.常欣,王元荣。靳玉广 郭鸿宝、陆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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