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河北省城镇用水用气报装服务导则 DB13(J)/T 8355-2020
  • 河北省城市轨道交通基坑内支撑支护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13(J)/T 8369-2020
  • 河北省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安全技术规定 DB13/T 5180-2020
  • 河北省城市红线管理规定 2018年
  • 河北省城市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13(J)/T 8382-2020
  • 河北省天然植物提取物中危害成分检测 第1部分:亚硝酸盐的测定 DB13/T 5189.1-2020
  • 河北省细胞制备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DB13/T 5162-2019
  • 河北省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程建设导则 DB13/T 5194-2020
  • 唐山市PM2.5重污染生消气象条件 DB1302/T 507-2020
  • 秦皇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或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三,隐瞒、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四 未及时采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五 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二 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实施其依法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 二 广播,电视。报纸 电信 网络等媒体单位未按照要求播发或者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三,编造.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并对违法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