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rgrated,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GB 16297,1996发布日期.1996月04月12日实施日期、1997年01年01日前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GBJ.4 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GBJ。4,73、工业 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77、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1 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85、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 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