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检验规则8,1,检验分类。检验项目和试验程序 8,1,1.型式检验.8 1,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 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c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d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8、1,1,2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8。1.2、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不应少于表2规定的项目。8.1 3.试验程序按附录A 附录N.附录P.附录T的规定。8.2、抽样方法,部件采用随机抽样.系统由随机抽取的部件样品组装构成 样品数量按附录A、附录N,附录P、附录T的规定.8、3,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8,3 1 型式检验 部件的抽样基数不应少于附录A、附录N,附录P,附录T规定的样品数量的五倍,部件采用一次性随机抽样、系统由随机抽取的部件样品组装构成,8。3.2,出厂检验,部件的抽样基数由生产单位根据实际生产量自定,系统由随机抽取的部件样品组装构成。样品数量结合表2和附录A 附录N 附录P.附录T的要求确定,8.4.检验结果判定.8 4.1,型式检验、系统和部件全部合格.该产品为合格,系统和部件若出现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系统或部件的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系统或部件为合格。出现A类项目不合格,则该系统或部件为不合格。B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2。该系统或部件为不合格、C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4,该系统或部件为不合格、若已有一项B类项目不合格时.C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2.该系统或部件判为不合格.8,4。2,出厂检验.系统或部件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系统或部件为合格 有一项A类项目不合格,则该系统或部件为不合格,若有B类项目或C类项目不合格 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不合格项。即判该系统或部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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