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验规则7,1.型式检验7 1、1,型式检验抽样按GB.T。2828。1,2012中有关规定执行 7 1.2 型式检验为全项检验。检验项目按表5、7.1 3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b、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改变。包括人员素质的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 c.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后的周期性试验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的检验要求.7,1 4 型式检验中应由生产厂制造试验样件、试验样件应按与产品的整体或部件相同的工艺制作。并有同等的功能。7。1.5、型式检验可在由同样材料。元件,工艺制作的.仅外形尺寸不同的系列产品中,选取最薄弱的规格产品进行抽样 7,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分为四类、a。A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全数检验.b.B组检验.逐批,交收产品时,抽样检验。c.C组检验,周期.半年进行一次.d、D组检验、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出厂检验只对B组检验进行组批抽样,样品在A组检验合格品中抽取。抽样数按表6规定,C组和D组检验的样品数量,应在A组和B组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2台进行检验,7.3,检验项目。各类检验的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见表5、7。4、判定规则7 4、1。型式检验中出现A类不合格 或一项B类一项C类不合格.或两项以上C类不合格、即判定型式检验为不合格,7,4、2,出厂检验中出现不合格品。应返修或报废,7、4、3 出厂检验B组抽样检验中B类和C类不合格按表5判定 不合格品经返修后可重新检验、7.4、4 出厂检验中出现A类或B类不合格.即应停止检验,在相应范围内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因素后。再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