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3,1、控制室等建筑应具有防御外界有害因素的性能 其工作环境温度低于,5,或高于35,时。应配置空调装置或安全的采暖。降温装置,6、3。2.水泥工厂的高温作业场所应充分利用热压、合理规划气流.并应以自然通风方式排热为主、6。3、3。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物以及车间内经常有人作业的场所,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当自然通风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6,3,4,当作业地点温度高于37。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 6。3 5。地坑 地下胶带输送机走廊等生产厂房,宜采用自然通风消除余热、当自然通风达不到卫生条件和生产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压缩空气站应采用机械通风,6 3 6 窑头操作平台及炎热地区的机修,电修车间内宜设置移动式通风机组,6,3 7、炎热地区的包装车间的职工插袋操作地点宜设置局部过滤送风装置.6、3。8,有防寒,防冻要求地区的控制室。值班室 辅助生产建筑、办公楼。食堂、浴室,宿舍等建筑.应设置采暖系统,6,3、9。位于严寒或寒冷地区的生产厂房及辅助生产用室。在非工作时间内或设施中断使用过程中,宜设不低于5。的值班采暖。6、3,10、水泥工厂储存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的场所。严禁采用明火采暖.当采用电暖气采暖时,电暖气的电器、元件必须满足防爆要求。6 3,11。集中空气调节系统送风 回风总管.以及新风系统的送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装置.所有风道及保温材料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6 3、12、厂内建筑物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宜按本规范附录A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