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for,roiseGB、3096,20082008、08.19 发布2008、10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14623、93 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GB,T 14623、93。的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 93和GB,T,14623、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