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for、roiseGB 3096,20082008、08.19.发布2008,10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 199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93和GB,T,14623、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