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防汛经费、第三十九条、由财政部门安排的防汛经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预算。在汛期、有防汛任务的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一定的防汛抢险的劳务和费用.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四十条。防御特大洪水的经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对蓄滞洪区.逐步推行洪水保险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