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