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适用行政监察法和本条例 行政监察法第二条所称、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第三条。监察机关建立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身份或者将举报材料.举报人情况透露给被举报单位 被举报人,监察机关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可以给予奖励.奖励的条件、标准、由监察机关会同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第四条.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聘请特邀监察员.聘请特邀监察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监察机关规定、第五条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