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 社会,人身.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 适用本条例。第三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全社会应当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树立男女平等意识、尊重妇女,为妇女平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发展资源和发展机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事业的良性发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辖区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 依法制定本区域内妇女权益保障的政策和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农业。教育 卫生计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乡 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区域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专业服务,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捐资助学,教育培训.扶贫救助等方式。开展保障妇女权益的各种公益慈善活动、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 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和落实妇女权益的各项保障制度和措施,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和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第七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 促进妇女事业发展 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妇女联合会应当依法依章程对求助妇女提供热线解答、法律援助。紧急解困等维权服务。第八条.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妇女权益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性别平等评估,第九条.每年三月八日所在的周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