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心理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的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对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应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第四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二,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和保护相结合。第五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 法规,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第六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 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青年联合会 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力量 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检举、控告 申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