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泵站更新改造设计13,1。一般规定13.1.1 泵站更新改造前,应开展下列工作,1,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 316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鉴定,评定泵站综合安全类别及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全类别 2、对存在重大技术问题且未能解决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 13、1 2.泵站更新改造设计时、应在调查了解灌排或供水受益区基本情况、泵站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泵站规划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泵站设计标准 设计流量、特征水位和特征扬程等 13,1、3.泵站等别 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按本标准第3 0。1条,第3、0 2条的规定确定,对于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工程,可按其整个系统的分等指标确定等别,其中单座泵站的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应按其单座的分等指标确定。13、1,4。未达到地震设防要求的泵站、应按本标准第7.6节的规定采取加固处理措施,13,1,5 泵站更新改造后的主要参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泵站建筑物完好率、设备完好率应符合表13.1。5,1的规定.2,水泵装置效率,对于拆除重建泵站、不宜低于本标准第10,1。11条的规定.对于改造泵站.可适当低于本标准第10,1,11条的规定,但最多不宜低于相应规定值的5 3.泵站更新改造应选用质量稳定可靠的节能产品,主水泵设计工况效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超出标准规定范围或缺乏原型泵效率的主水泵,轴流泵或混流泵的模型泵效率应符合表13、1、5。2的规定,离心泵的泵段效率不宜低于83。4 主水泵应根据其使用条件不同、满足抗空化。抗磨蚀和耐腐蚀要求.设计工况下 主水泵空化余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离心泵 混流泵和轴流泵汽蚀余量.GB,T 1300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