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网格。是指在城乡社区 行政村以及其他特定区域之内划分 覆盖所辖空间。组织 人群,集成治理事项,资源 力量等要素的基层服务管理单元,本条例所称网格化服务管理.是指在党组织领导下。综合运用数字化技术等手段,在网格内组织实施综合治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疫情防控、便民服务 合法权益维护等组团式服务和管理的活动,第四条,网格化服务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 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 科技支撑的原则,网格化服务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第五条,市。县、区。应当确定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 负责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市 县.区 乡镇、街道、应当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议事协调机制 明确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日常工作职能的机构 以下简称网格化工作机构、网格化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和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联动处置。跟踪反馈,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宣传引导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 卫生健康 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海洋与渔业。政务服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网格化联动部门 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第六条、村、居 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发动和组织村.居,民共同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第七条、网格化服务管理应当坚持党建统领 推进陆海统筹.城乡融合 多方联动的体系建设。支持工会 共青团.妇联 工商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 开展各类便民、惠民等志愿服务.新闻媒体应当广泛宣传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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