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 钢化玻璃GB.15763.2,2005Safety、glazing,materials,in.building Part、2,Tempered,glass2005 08。30。发布2006,03 01.实施前言、本部分的5、5,5,6,5,7为强制性的 其余为推荐性.GB,15763,建筑用安全玻璃,目前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防火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本部分为GB.15763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GB、T 9963,1998.钢化玻璃.和GB、17841.1999 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有关规定,本部分与GB.T,996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碎片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关于引用文件的规则修订为.区分注日期和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GB,T,9963,1998的2.本部分的2.增加了垂直法钢化玻璃和水平法钢化玻璃的分类.本部分的3。纳入了GB、17841,1999中对幕墙用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和耐热冲击性能要求,修改了表面应力的要求,GB 17841、1999的5。4.1、5,4。3 6,4,6,6、本部分的5 8。5 11、6 8 6.9,增加了对玻璃圆孔的尺寸要求.本部分的5,1.5,修改了外观质量的要求。删减了透射比和抗风压性能的方法和要求,修改了抽样规则。增加了对钢化玻璃应力斑和自爆现象的说明。本部分的附录A,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 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花新谊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无锡新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邱国洪.韩松。莫娇,龚蜀一,王睿,刘志付.李金平、朱梅。艾发智、邬德华,庄大建,夏卫文,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9963 1988。GB、T。9963,1998,GB.17841。1999中有关幕墙用钢化玻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