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Standard。method,of measurement for.pseudo,classic,architectural.worksGB。50855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日期 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5、2013 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 2,4、2,3、4,2 4。4.2、5。4,2.6 4.3、1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E的仿古建筑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 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是 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二。代码02,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 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址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1楼。邮政编码、210036 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郎桂林 黄一勤 杜雪英,孙小青,蔡国安.李震,朱红星、陈玉。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洪学。胡传海。吴佐民,王海宏,张宗辉。王美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 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