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sound,insulation,of,civil,buildingsGB、50118,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 年.6 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 1、4,2。1,4、2。2,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8月1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4。67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 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 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 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 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总平面防噪设计 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旅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对办公.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2 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向比较严格的方向作了适当的调整,3。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 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欧文斯科宁。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主要起草人.林.杰,谭、华 蒋国荣 黄锡谬,周、茜,王 峥.柳孝图 陆凤华。燕,翔,徐 春.邹广荣。刘少瑜 王,稚 孔庆国,王福田.张建勋 闫国军 主要审查人 程明昆,李,昂.吕玉恒 张家臣,谢拯民.吴大胜 林建平 李孝宽,王俊贤、茹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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