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条文说明制订说明,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8日以第57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BJ,16 2000基础上重新编制而成.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七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 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六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五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十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朱海燕,涂锦葆 高洪澜,李芳年。鲍臻,苏建华、李宁谨.李泽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了规范的整体布局。做了全面的修订。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粉尘。废气 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处置9章160条规定10个术语,新增强制性条文2条 新增了固体废物处置一章、第四章粉尘中新增了含铅烟尘.焊接烟尘.高温烟气余热利用 重新制订了第五章废气,包含了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有机废气,沥青烟,油雾净化.第六章废水,第七章噪声及第八章振动增加了相关技术参数,以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为便于广大设计 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