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鄂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湖北省旅游景区微笑服务规范 DB42/T 1599-2020
  • 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DB4228/T 016-2017
  • 襄樊市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
  •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DB4205/T 71-2020
  • 襄阳市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评价规范 DB4206/T 1-2017
  • 湖北省城市综合管廊结构安全自动监测设计规程 DB42/T 1604-2020
  • 湖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规范 DB42/T 1584-2020
  • 湖北省医疗事故处理实施细则
  • 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 2023年
、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第三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建立以建设单位为中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的责任制。严格实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的项目选址应当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保证安全 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 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 供电 供气、供热 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地震 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提供。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对本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 安全生产负责。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按质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或者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现场管理规定.足额投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文明施工,保护周边环境。保障交通顺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四十一条、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独立实施监理,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四十二条.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 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或者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三条、工程建设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没有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题技术论证、依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第四十四条、工程建设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对施工图涉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第四十五条,涉及建设工程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造,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改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第四十六条 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室内环境质量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见证按照国家规定由工程监理人员或者发包单位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实施.所取样品应当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 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禁止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第四十七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 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 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返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已竣工验收工程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图,并提供工程保修书以及有关工程使用。保养、维护的说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