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的,可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设计.施工资格证书 1,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2 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 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3.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未及时修复缺损的井圈井盖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收缴或吊销其已领取的。排水许可证.或,临时排水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养护,维修,或者养护,维修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由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条.对拒绝。阻碍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可由有关机关吊销其执法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