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 福建省高渗透改性环氧树脂防水防腐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DB35/T 1906-2020
  •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8年
  • 福建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分类分级 DB35/T 1934-2020
  • 福建省工业电子雷管起爆信息采集和验证技术规范 DB35/T 1923-2020
  • 数字福建电子政务项目审查规范 DB35/T 1894-2020
  • 厦门市网约车运营服务管理 第2部分:服务规范 DB3502/T 046.2-2019
  • 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监测技术规范 DB35/T 1922-2020
  •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T13-144-20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公众福祉.建设美丽厦门 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生态文明 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文明形态,其建设目的是促进。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的良性循环。全面发展和持续繁荣、第三条,生态文明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步发展,二,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保持生态系统功能和改善生态循环系统服务能力,为公众提供可持续的生态福利,四,坚持生态优先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区域分异与整体优化相结合,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相结合 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确定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二。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社会管理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三,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四.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决策 协调和激励约束机制,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办法。六。制定资源有偿使用,生态产业扶持政策.七 实施国家、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八 其他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职责.环保 规划,国土房产,建设,市政园林,林业。海洋渔业.水利,农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区。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第五条.鼓励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举报投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