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城市规划执行的前瞻性和刚性。从源头上规范农房建设.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广元市中心城区内、农房建设活动应当遵循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房建设。是指中心城区内,户籍经公安机关登记在册,以集体土地为生产资料并履行其集体经济组织相应义务的农业户进行自用性住房的建设和本办法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第四条.中心城区农房建设的管理应遵循城乡统筹.产城一体,分片定点、统规联建 配套衔接、依法办事的原则,农房建设要与城市建设 拆迁安置、城乡统筹.社区管理相结合,做到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