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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交接验收13,2。1。仪表工程具备交接试验条件后,应办理交接验收手续.13、2 2.交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文件,1.工程竣工图,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3、隐蔽工程记录,4.安装和质量验收记录、5.绝缘电阻测量记录,6.接地电阻测量记录,7 仪表管道脱脂 压力试验记录,8 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9,仪表校准和试验记录,10,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11、仪表设备交接记录 13,2、3,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可办理工程交接验收手续,并应提交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未完工程的施工安排,应按合同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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