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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quality,of。intelligent。building。systemsGB,50339.201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2、0,2.22。0 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26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6。77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 4。智能化集成系统。5 信息接入系统、6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7,信息网络系统。8。综合布线系统、9.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10、卫星通信系统.11、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2.公共广播系统、13、会议系统,14、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15,时钟系统。16,信息化应用系统.17。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0,应急响应系统,21.机房工程 22 防雷与接地,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取消了住宅、小区。智能化1章,2.增加了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 会议系统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6章 3.将原第4章通信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接入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和公共广播系统共4章、将原第5章信息网络系统拆分为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化应用系统2章,将原第12章环境调整为机房工程。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3层.邮编,100083,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爱默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晓宇 段文凯。吴悦明,赵凤泉 蒋健 张丹育 崔耀华,胡洪波。孙兰。张宜,顾克明.孙成群 苗占胜 姜文潭,赵济安、杨建光 王东伟.李翠萍 李晓 汪浩,林必毅.王粱东,侯移门.赵晓波,秦绪忠,吴品堃,刘洪山,王福林,李健 罗维芳、武刚、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张文才。谢卫,程大章、刘希清,朱立彤 瞿二澜 范同顺 周名嘉 刘芳、朱跃忠.白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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