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 for、roiseGB.3096。20082008,08 19。发布2008、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 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 T.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GB,3096、93和GB、T。14623 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