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for.roiseGB,3096,20082008。08.19。发布2008 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 T 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 T 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93和GB、T,14623 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