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第三十八条。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 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 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 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