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指南 DB11/T 1747-2020
  • 北京市节水评价规范 第13部分:公园 DB11/T 936.13-2020
  • 北京市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DB11/T 1749.1-2020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2010年
  •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综合利用工程设计防火标准[附条文说明] DB11/ 1762-2020
  • 北京市工业浓盐水处理技术规范 DB11/T 1766-2020
  •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附条文说明] DB11/T 808-2020
  • 北京市地源热泵系统评价技术规范 DB11/T 1772-2020
  • 北京市声源定位测试质量控制规范 DB11/T 1795-2020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五十六条。本市建立规划监督,行政执法,行政监察的联动机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规划监督检查中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加强对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第五十七条.本市建立控制违法建设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区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制违法建设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控制违法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第五十八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本市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并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第五十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规划编制单位。设计单位与城乡规划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报告相关情况。提供必要资料 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第六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第六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等予以处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的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第六十二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对接到有关违法建设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举报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 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