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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 没收侵权产品。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擅自启封。处理被扣押物品的。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被扣押物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市专利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十二条,专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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