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守护船13.2,1,守护船应在距离所守护设施5n、mile之内或30min可达的海区执行守护任务。不准许擅自离开 在守护船的守护能力范围内 多座被守护设施可以共用一条守护船 13、2.2。守护船应服从被守护设施负责人的指挥,应急情况下能够接纳所守护设施全部人员,并配备可以供守护设施全部人员1d所需的救生食品和饮用水,还应具备拖带.人员救助和消防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船舶证书齐全 有效 具备守护海区的适航能力。在船舶的两舷设有营救区 并尽可能远离推进器.营救区应有醒目标志.营救区长度不小于载货甲板长度的1,3、宽度不小于3m。甲板上设有露天空间,便于直升机绞车提升。平台吊篮下放等营救操作,营救区及甲板露天空间处于守护船船长视野之内,便于指挥操作和营救 13,2 3,守护船应配备能够满足应急救助和撤离人员的下列设备和器具.1副吊装担架和1副铲式担架 2副救助用长柄钩。至少1套抛绳器,4只带自亮浮灯。逆向反光带和绳子的救生圈。绳子长度不少于30m,用于简易包扎和急救的医疗用品.营救区舷侧的落水人员攀登用网、1艘符合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的救助艇、至少2只探照灯,可以提供营救作业区及周围海区照明、至少配备两种通讯工具。保证守护船与被守护设施和陆岸基地随时通话。13。2、4.守护船船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船员服务簿和适任证书等有效证件、至少有3名船员从事落水人员营救工作,至少有2名船员可以操纵救助艇、至少有2名船员经过医疗急救培训.能够承担急救处置 包扎和人工呼吸等工作 定期参加营救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