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总体设计5.1。一般规定5 1.1,综合管廊平面中心线宜与道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中心线平行,5.1.2 综合管廊穿越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时,宜垂直穿越,受条件限制时可斜向穿越。最小交叉角不宜小于60、5,1 3 综合管廊的断面形式及尺寸应根据施工方法及容纳的管线种类 数量 分支等综合确定、5。1,4 综合管廊管线分支口应满足预留数量,管线进出,安装敷设作业的要求。相应的分支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 5、1.5、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综合管廊不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合建,5 1.6,天然气管道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5.1,7.压力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在综合管廊外部设置阀门、5 1 8.综合管廊设计时。应预留管道排气阀,补偿器.阀门等附件安装、运行.维护作业所需要的空间.5、1,9,管道的三通,弯头等部位应设置支撑或预埋件,5,1.10,综合管廊顶板处 应设置供管道及附件安装用的吊钩,拉环或导轨.吊钩。拉环相邻间距不宜大于10m。5,1,11、天然气管道舱室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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