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4,2,1,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城市,镇,所在的气候区以及规划人口规模,按表4 2,1的规定综合确定,并应同时符合表中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4。2,2 新建城市。镇,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宜在,85,1.105。0 m2、人内确定 4 2,3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在,105,1,115 0,m2.人内确定 4,2、4。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 镇.以及部分山地城市、镇,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镇.风景旅游城市。镇,等。不符合表4、2,1规定时 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 0m2.人.4,2,5,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控制标准。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