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4部分 沐浴场所Hygienic.design 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4、Bathing、buildingsGB.37489、4.2019发布日期 2019,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4,3,5 1、2,5 2.2和5。2.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 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 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是GB,37489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 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 9665,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沐浴区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更衣室。清洗消毒间、储藏间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的卫生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倪骏、郭常义。郑毅鸣,陈健、翟清,沈新、吴世达,苏瑾.张莉萍 杨彦敏.许慧慧。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9665,1988.GB.966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