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活垃圾焚烧厂3。1 一般规定3 1,1、焚烧厂应配置接收及储存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以及配套设施等,确保正常运行.3。1。2、焚烧厂应对卸料大厅,垃圾储坑,污水处理系统等区域臭气进行收集.经入炉燃烧或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3.1,3、焚烧厂必须设置自动控制系统.确保垃圾焚烧。烟气净化,余热利用。污水处理,消防等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自动控制系统应具有对过程控制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数据储存3年以上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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