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活垃圾焚烧厂3、1,一般规定3、1,1.焚烧厂应配置接收及储存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 灰渣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 臭气处理系统以及配套设施等 确保正常运行 3、1,2、焚烧厂应对卸料大厅 垃圾储坑.污水处理系统等区域臭气进行收集,经入炉燃烧或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3 1,3。焚烧厂必须设置自动控制系统,确保垃圾焚烧,烟气净化、余热利用 污水处理、消防等系统的安全 正常运行 自动控制系统应具有对过程控制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数据储存3年以上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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