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天津市营运车辆驾驶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 DB12/T 929-2020
  • 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 2024年
  •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DB/T 29-204-2021
  • 天津市公路工程资料管理技术规程 DB12/T 934-2020
  • 天津市寄递企业安全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DB12/T 920-2019
  • 天津市水运工程资料管理技术规程 DB12/T 935-2020
  • 天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T 29-290-2021
  • 天津市高速公路桥梁预防养护规程 DB12/T 941-2020
  •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2024年
  •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的交通行为或者与道路交通管理有关的活动、除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道路、是指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和胡同,里巷 楼间甬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第三条 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主管机关.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第四条,为有效控制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本市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的道路交通活动受法律保护、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都有劝阻.检举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与秩序。第六条 对在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予以表彰,奖励.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道路上进行的交通活动 应当遵循确保安全的原则.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